考试科目及要求
考试科目为2门公共课和2门专业综合课。公共课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,专业综合课每门成绩满分不超过150分。
我校2010年普通专升本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
招生专业 |
考试科目及范围 |
艺术设计 |
1.英语;2.计算机;3.综合一(素描);4.综合二(命题设计) |
会计学 |
1.英语;2.计算机;3.综合一(高等数学、基础会计);4.综合二(财务会计、审计基础与实务) |
工商管理 |
1.英语;2.计算机;3.综合一(经济数学、经济法);4.综合二(管理学基础、基础会计) |
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|
1.英语;2.计算机;3.综合一(高等数学、自控理论);4.综合二(电路、电子技术[数字、模拟电路]) |
电子信息工程 |
1.英语;2.计算机;3.综合一(高等数学、信息理论与编码);4.综合二(数字信号、自控原理) |
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|
1.英语;2.计算机;3.综合一(高等数学、工程力学);4.综合二(电工学、机械设计基础) |
土木工程 |
1.英语;2.计算机;3.综合一(高等数学、混凝土结构);4.综合二(材料力学、结构力学) |